| 咨询人:黄文飞先生
来自:上海长宁 咨询日期:2012-5-18 23: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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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4年5月18日到期(3年),现在公司在5月14日立即和我解除合约关系,并说明只补偿一个月,(没有提前30天通知);然后要求我写上“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申请书,否则公司是赔不了钱的。现在却反咬一口说我是自己主动离职,不肯赔偿补偿金。
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原来协议的补偿金和违约金吗?
万分感谢您的答复!
谢谢!
黄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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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高女士
来自:上海宝山 咨询日期:2012-5-18 11: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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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去年在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注册了商标和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共注册了三大类 发明专利一项 几个月下来我们收到的是假的受理通知书 他根本没有帮我们申请 用假的受理通知书来骗我们 ,申请商标时他让我们各种资料都可以用这申请的商标了,所以我们印了大量的资料 请问他是否是诈骗 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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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崔女士
来自:山东 咨询日期:2012-5-17 23: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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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想问您涉嫌网络盗窃信用卡的案子您接过吗?怎样可以从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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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崔女士
来自:山东 咨询日期:2012-5-17 23: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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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想问您涉嫌网络盗窃信用卡的案子您接过吗?怎样可以从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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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崔女士
来自:山东 咨询日期:2012-5-17 23: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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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想问您涉嫌网络盗窃信用卡的案子您接过吗?怎样可以从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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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赵女士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5-17 10: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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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请教一下,如果老公外面有外遇了,和我直接摊牌了,但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外面外遇的事实,有什么办法能很好的取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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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罗女士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5-16 22: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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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哥因为钩鱼刻章被抓,进拘留所还差两天就一个月,能有办法帮我弄出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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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谷女士
来自:浦东 咨询日期:2012-5-15 16: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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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老公出轨了,现在想要离婚。我刚结婚的时候是私房120平结婚以后回迁200平左右。当时拆迁协议上面有我的名字,但是我的户口还没落到上海。我想知道我能拿多少平?现在我们没有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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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金女士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5-10 1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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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07年给父母买了房养老,09年楼下敲掉承重墙,我们咨询房管办房子安不安全,之前他们回复说一定让他们恢复原状,后来被楼下买通了反过来威胁我们不要生事,也就不了了之。他们装修期间把我们楼上所有插座电路打断,找他们不处理找居委物业都被楼下买通不作为,还给他们出伪证。他们敲掉承重墙9个月后,我们家客厅出现大面积多处很明显裂缝,他们卫生间顶上出现很多裂缝导致我们家防水层破坏,他们在卫生间门口位置还做了木头壁橱由于承重墙破坏房子变形在壁橱处产生漏水。我们随后卫生间整修后已经不产生漏水,发生后他们他们泼妇骂街样的骂我们家老人,我们一忍再忍,后来他们告到法院,我们提出要求鉴定公司除了1万4鉴定费鉴定漏水原因,结果鉴定报告把他们敲大面积承重墙这个事实写成对方口述扩大门洞。判定我们赔偿他们损失,重做卫生间墙地面。在判决规定期限内我们重做了卫生间,法院却说我们提供的装修公司重做的文件及装修费用发票之类他们不认可没有居委和物业参与,由于之前多起事件物业居委会都站在他们立场帮他们处理事情,甚至提供伪证,我们对居委物业已经极度失望。我们只按判决规定期限做好已经合法。法院现在还不放过我们处处帮他们说话,还强行要求我们再一次卫生间装修。找检察院投诉之前接待的时候说的很好一定帮我们受理处理,后来过了很久又变成你们证据不足我们不受理。请问现在还有什么办法翻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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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肖先生
来自:江西 咨询日期:2012-5-9 19: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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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同学过生日和他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由于吃饭过程中同学的朋友和饭店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我同学动手打人,双方对打.同学朋友一个轻伤,一个脚骨折了.对方两个轻微伤,一个鼻子骨折.我同学现在在拘留所里面.有什么办法能帮我解决这个事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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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先生,您好。从你的描述中目前无法得知你同学目前是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且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如果行为比较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会被刑事拘留。其本人或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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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毛先生
来自:安徽 咨询日期:2012-5-8 21: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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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是外地在上海上班的 我现居住的地方是合租公房 前段时间我老婆洗澡把一个黄金项链忘在公用卫生间丢掉了 然后我报警了 我想问的是如果警察查不出来 那我可以把跟我合租的人起诉到法院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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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先生,您好。你太太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该贵重物品确系由被告所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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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赵辉先生
来自:河南 咨询日期:2012-5-7 18: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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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夫妻共有的动迁房,购买的期房,在离婚中一定要把房产证领到。才可以分割吗?没有房产证的期房法院是不是不给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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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先生,您好。所谓期房,就是对房屋产权的一种期待权,和开发商订立的买卖合同其实是在买卖将来的一宗商品。由于没有取得产权,除非当事人能够调解,法院不会判决产权的归属问题,只会确定由谁使用房屋,只有等到房地产产权证书办理之后,才能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通过这种方式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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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凌先生
来自:无锡 咨询日期:2012-5-6 15:4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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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有个文字商标他人用在同类别商品上,对方是图案加文字作为商标的,如果我起诉胜率有多少,我总共需要支付多少费用,打赢的话对方赔付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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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先生,您好。您的问题描述的较为简略,他人使用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你的商标专用权,在法律上需要分析与评判多种因素,建议您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信息与他人的商标使用情况收集后详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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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王先生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5-6 15: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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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
我于2011年10月和前女友分手。
今年以来,我的同事(包括领导)、同学、朋友不断的收到一些陌生手机号发的诋毁我的短信,给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初步查了一下那些手机号是非实名制号码,没有证据证明是谁做的,所以不予立案。而我根据那些短信的语气、内容,几乎可以肯定是我前女友发的。但是,我和她已经没有很好的沟通了,因为她完全否认这些短信是她发的。
更糟糕的事,这几天,有网友在QQ上告知我说,有陌生QQ号码在发我的裸照,我从照片看,那张裸照是以前我和前女友在卧室私密玩的时候她拍的,当时互相都拍了但是都删除了,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她还保留有一张(她做了一些剪辑,弱化了背景)。现在的情况是,发照片的QQ也是属于非实名制的临时申请的,可以经常变化,难以追溯,我估计派出所也会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而且我也没有证据证明那照片就是当时两个人玩自拍的照片(如果她现在从手机里删除的话)。
我想问问钱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法律就真的这么苍白无力吗?我该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非常感谢您百忙中给予解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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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您好。无论是从民事名誉侵权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诽谤罪的刑事角度来说,最终都落实到证据的真实性与充分性上。就您的遭遇来看,目前还是建议您以不变应万变,仍保持平日正常生活规律,一般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也会日渐无味,影响也就慢慢消散了。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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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刘杰先生
来自:四川 咨询日期:2012-5-3 22: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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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怎么理解 应该是我在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一年内 申请仲裁都有效 还是 只能申请一年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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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您好。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也并非绝对。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这类情形包括:
(1)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2)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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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康芳女士
来自:河南 咨询日期:2012-5-3 14: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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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于4月30日 在淘宝网上购物,淘网宝上店主皇冠潜在8:小丽 接待了我,她给我一个链接让我支付货到付款2元,结果我点击后我卡上9600元被转到上海巨人网络有限公司,麻烦您,我能起诉巨人吗,该怎么起诉,你们能接这个案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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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女士,您好。通过网络购物的形式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网络购物中不要根据对方发送过来的链接进行付款,听你的描述的情形你极有可能是受害了。建议您首先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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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刘女士女士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4-29 19: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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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 我的前夫留给我的遗产是一栋楼房,因为那个楼房是在农村,没有房产证,我要和我现在的男朋友结婚登记,因为没有房产证,我很担心他会霸占我的这个楼房,登记的话我这个楼房是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属于我俩的共同财产?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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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您好。确认该楼房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前提是该栋楼房确属你的合法继承所得。若您在再婚钱通过司法或公证程序已继承该栋房屋,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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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周萍女士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4-28 14: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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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你好:
我现在上海生活,去年5月份在老家买了套房子,当时签合同是1试5份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后售楼部以办房产证为由要求购房者把手中签有土地使用权50年的合同交还于他们,在未告知购房者的情况下,私自把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更改为40年。
去年6月份回去办按揭时发现合同的问题了当时找售楼部理论,坚持让他们把属于我之前签约的50年年限合同还给我了(现我手头上的是50年年限的)。我的态度是先让开发商把合同的问题解决好了再通知我办按揭的。之后开发商有和我联系过说是政务电脑出错的问题导致的。
皖江大市场地块于2010年8月被芜湖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竞得,随后签定了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在缴清出让金后,申请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号为芜国用(2010)第001873号和芜国用(2010)第001874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确定为40年的规定,符合《物权法》和相关规定关于“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设定为四十年”的要求。
谢谢。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今天刚收到开发商寄的信函说我这边以各种理由不肯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要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开发商2万多元后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我想请贵公司律师帮我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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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萍女士,您好,已经跟您做了相应的电话沟通,这里不再对您的问题做具体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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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张先生
来自:安徽 咨询日期:2012-4-27 18: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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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
我要咨询谈恋爱被骗怎么通过法律手段求偿?
男女双方均为我硕士同学,男方自称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提前一年毕业后在香港大学读博。女方两年后才发现,原来男方本科是成人远程教育毕业,硕士毕业后根本没有在香港读博,而是隔一年后进入安徽大学的博士。此外,男方父亲是高校领导,所以男方可以留校任教。
两人恋爱期间,男方迟迟拖延不带女方见家长,恋爱不久后还自称患陈旧性肺结核,服药达一年半以上,不知真假。女方和我们所有同学都被骗了,两人认识时26岁,现在双方都近30岁,女方是很好的女孩子,现在也有很好的前程,但是青春就被这么给耽误了。
现在他们分手近一年了,但男方从来没有真诚地道歉过。
我们想知道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求偿?让这样的骗子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不再为祸他人。我们同学可以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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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您好,非常遗憾的告诉您,目前法律对于恋爱期间的感情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对方在谈恋爱期间隐瞒或者虚构了某些事实,使另一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这个属于社会道德层面的问题。
当然,如果以谈恋爱为幌子,骗财骗色,就要另当别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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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张放先生
来自:上海 咨询日期:2012-4-26 23: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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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律师,您好:
新房公用面积增加是否要补钱?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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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先生,您好,您的问题非常不明确。不知您说的是不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商品房,请明确。一般而言,是根据实际面积计算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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